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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好多啊。
其實不論是對方劈腿,或者是沒感覺,或者是要專心學業。
總之不論是什麼,都會讓我們有錐心的痛。
我知道那種痛,真的,雖然我已經把文章收起來了。
當時我可是一整個星期沒睡覺,除了哭就是喝酒。

一整個星期唯一吃下去的東西就是兩碗豆花。
我掉了五公斤,每天都在想我哪裡不好。
為什麼妳要選她不要選我。

過一陣子,我每天都在想要搶回來。
那幾個月我每天都過得很痛苦,因為我根本不是為了我自己在活著。
我一直在想別人的事情,一直在想為什麼對方會這樣。

拖拖拉拉了幾個月,我終於看清楚事實,事實就是他完全的變心。
講的話都是屁話,都只是分手為減輕罪惡感又不敢老實說的產物。
所以最後拖拖拉拉了兩個月,變成我在破壞別人的感情。
超爛戲。
所以後來我想開了,事情突然間也就結束了。

我還是喝酒,不過我比較開心了,我開始去喜歡別人。
黑色的世界中開始出現一點點粉紅色。
然後我專心打球專心論文專心地喝酒聊天。

然後突然就跟阿廖遇見了。
本來以為不會在一起,在一起了也不適合。
結果我們結婚了,現在還是不太甜蜜的甜蜜在一起。
所以放棄沒好處。
千萬要記得變得更好。讓過去那個人有天遇見你的時候超後悔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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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玉米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